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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訊 記者許力夫報道 記者昨天獲悉,天湖旅遊出租車公司狀告克隆出租車當事人侵權的官司贏了。法院判決克隆出租車當事人賠償天湖公司經濟損失5萬元。 去年9月9日,市交委執法局在白雲區平沙路例行檢查時,查獲仿冒天湖公司的一輛克隆出租車。經查證,該車車主為胡某,由其丈夫駕駛該車從事非法營運。天湖公司知悉後,以黃某、胡某侵犯公司商標權和商譽權為由,訴至白雲區人民法院。白雲法院審理後認定,黃某、胡某克隆天湖公司出租車的行為侵犯了天湖公司的商標專用權,判處黃某、胡某連帶賠償天湖公司經濟損失5萬元。許力夫mini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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