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的孫某與同學在學校的組織下前往北京某風景區遊玩。當孫某行至景區某水潭時,self storage因陡坡濕滑不慎滑入潭中,不幸身亡。事後,因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父母將景區及孫某所在學校告上法庭,索要賠償。昨日,密雲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原告 校方景區均有責任昨天上午9點,孫某的父親作為原告出現在庭審現場。他訴稱,今年6月21日,兒子孫某與其同學在學校的組織下前往北京某風景區遊玩。當孫某行至景區某處水潭時,走到水潭邊洗手,後因陡坡濕滑不慎滑入深潭之中。孫某的父親認為:“因水深無法自救,又沒獲得景區安全員的救助,最終溺水身亡。”原告稱,校方及景區對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學校選擇的風景區有巨大安全隱患,遊玩前沒對學生進行充分的安全教育,遊玩時也沒盡到保護義務。此外,景區水潭邊沒有設置任何的警示標誌,且允許遊客在陡坡上游玩。孫某溺亡的重要原因是因為景區沒做好防護措施。景區的安全員全是沒有救援資質的60歲以上的退休返聘人員,事發時安全員甚至因不會游泳而沒下水施救。”原告認為,這也是導致孫某溺亡的原因。景區 安全員救援拒賠償“在景區大門的LED屏幕和門票上都明確寫有安全提示。”庭審中,被告某景區辯護人辯稱,景區安全員在事發後,迅速趕往第一現場,並在孫某被救上岸迷你倉採取安全救助措施,所以拒絕賠償。“安全員雖因不會游泳沒下水救人,但通過竹筏等工具,與在場人員合力將孫某救上岸。”關於原告對景區安全員救援資質的質疑,景區辯護人表示,景區內的安全員只負責景區衛生及景區內一些設施的維修、維護,並不負責救援,所以沒有相關救援資質。此外,景區還認為,學校作為此次活動的組織者,應該承擔責任。“30余名學生被分成多個組,卻只有1個老師負責看管,疏于看護。”校方 願意進行合理賠償學校作為另一被告表示,願意在合理的範圍內給予原告補償。但同時表示,校方組織此次活動的目的是讓學生結合書本所學知識,參觀學習該景區的設計布局、風格等。此外,校方表示,在活動前,學校曾對學生進行過安全教育,並與每位學生本人簽訂安全協議,是通過購買門票等正規方式組織的此次活動。“孫某已經17歲,具有行為能力,發生這樣的事情,他自身也應承擔一些責任。事發後,校方也在第一時間誠懇地向原告致歉並墊付醫藥費等。校方向法庭提交的照片中,也能證明孫某在事發時並非在潭邊洗手,而是到那裡坐著。”校方表示,願將孫某學費全部退給原告並依據法院意見給予一定數額的賠償。由於原被告雙方就賠償問題始終未能達成一致,庭審一直持續到下午2點多,此案當庭未宣判。晨報記者 曹晶瑞mini storage
- Oct 23 Wed 201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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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遊玩溺亡 景區校方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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