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港澳居民在橫琴工作,迷你倉價錢個人所得稅將根據港澳地區的稅法繳納。因應港澳地區稅法納稅的差額,內地給予全額補貼。有關管理辦法今年一月一日實施,補貼申請每年辦理一次,對上年度補貼申請截止日期為下年度六月三十日。即在橫琴工作的港澳居民,明年六月三十日前提出補貼申請,橫琴當局自申請受理日起六十日內審核決定。橫琴新區管委會財金事務局局長閻武表示,《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工作的香港澳門居民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的暫行管理方法》一月一日實施,在橫琴工作的港澳居民,可於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前提出補貼申請。若申請成功獲批,申請人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與其個人所得,將按照港澳兩地的稅法測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由國庫全額補貼。《管理辦法》中所指的個人所得,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迷你倉庫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十一項應稅所得。具體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人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及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該辦法縮小港澳居民與內地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吸引港澳人及團隊到橫琴新區創業、就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化及港澳經濟穩定發展。合資格的納稅義務人可向橫琴財政部門提出補貼申請,亦可委託代扣代繳義務人或代理人辦理。申請由橫琴財政部門負責受理、審批與執行。每年度辦理一次,對上一年度補貼申請截止日期為下一年度的六月三十日,即申請人最快可於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前提出申請。補貼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由負責部門按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定撥款給申請人。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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