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麥瑞�指,存倉零售業界冀商品說明條例生效初期,輕微個案可以警告代替檢控。麥瑞�表示,由於新例影響廣泛,零售、批發及廣告界都需要在運作上作調整和適應,不少中小企都表示,不清楚執法細節,擔心誤墮法網,期望政府和商會積極協助以認識執法指引。由於新例存在灰色地帶,例如難以界定何為重要訊息,麥瑞�建議,當局在執法初期,對輕微個案以警告代替檢控。她相信新例實施後,可能有部份消費者會胡亂投訴,希望當局認真審視每宗個案是否值得跟進,以免對商戶造成不必要的滋擾。麥瑞�又指,當局提出最終的執法指引至正式實施,只有五個星期,業界要改變往常運作有困難。 新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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