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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據央視報道,迷你倉沙鋼船務有限公司與海航集團旗下一公司發生債務糾紛,海航旗下公司欠沙鋼船務5,800萬美元債務,且瀕臨破產。這兩家公司的註冊地都是香港,按照兩家公司的合同約定,產生債務糾紛時,適用於倫敦法院裁定,債權方發出申請後,債務人或擔保方的船隻在任何一個港口都可以被扣留。 這是沙鋼船務申請在韓國扣船的法律依據,法律上的確說得通。而且,海事海商案件中,扣船確實並不罕見。在國外扣船,也時有發生文件倉不過,類似糾紛中,扣留的基本都是貨船,而且很少會出現涉及到第三方的情況。扣留一艘滿載遊客的郵輪,更是罕見。原因很簡單,上千遊客利益受損,糾紛雙方商譽損失難以估算。網友說,這是丟人丟到國外去,並不為過。 從結果看,即便按最圓滿結局去設想,遊客得到相應補償,但海航和沙鋼呢?海航給人留下記憶深刻的老賴印象,這次被扣郵輪,下次會不會被扣客機?沙鋼則很可能是拿到了錢丟下了人,一副窘迫到不顧顏面的樣子,商譽又何從談起?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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